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赊账销售已经成为最广泛的支付付款条件,也同时导致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存在。
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一方面是应收账款占用了大量的企业资金; 另一方面由于规模小,资信状况达不到银行要求,又缺乏足额的财产抵押和担保支持,很难从银行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再生产难以为继。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当核心企业作为债务人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信用背书时,由于其收益来源不及融资企业那么明确,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的动力相对不足,导致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推广中存在一定的障碍。
同时,前人关于应收账款融资的研究,大多基于解决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视角,或者是着眼于解决资金提供方的风险的角度,而对于作为债务人的核心企业价值分析还相对较少。
为了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工作的深入开展,笔者拟通过从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入手,深入分析这些核心企业在参与应收账款融资中所能获得的收益,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
1、应收账款融资的特点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应收账款作为商业信用的产物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
根据应收账款的清偿风险最终由何方承担以及行为主体是否能够进行担保融资两个条件,应收账款融资可以分为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方式。
很多学者都比较分析过这三种方式的优缺点,但总的来说,应收账款融资普遍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加速应收账款变现。缩短了债权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账期,提高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2)金融机构的授信用途特定,风险相对可控。每笔融资都对应了明确的贸易背景,还款具有自偿性,融资风险相对较低。目前,应收账款融资已作为供应链融资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已经被接受并逐步发展起来。
2、核心企业的定义与作用
核心企业的定义
供应链是指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
其中,在链条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某种利益所产生的凝聚力把相关企业 (为与核心企业相对应,以下称“节点企业”) 吸引在自己周围的主导企业则称为核心企业。
一般说来,核心企业基本都是较大规模企业,而节点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供应链上的企业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各企业之间没有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 集团企业除外) ,它们之间体系构成不靠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而是通过某种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凝聚力把众多企业联系起来。
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核心企业依靠其主体地位对围绕其生产的节点企业进行挤压的现象。
核心企业不仅在利润上挤压节点企业的生存空间,而且在资金流上挤占其现金流,最为明显的就是普遍存在的“占款行为”,即核心企业常采用赊账的方式挤占上游节点企业的现金流,或者以预付款的形式挤占下游节点企业的现金流。
核心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运作和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对供应链的成员企业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具体来说,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管理的信息交换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其他节点企业都通过围绕核心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组织生产活动。
出于成本、收益和风险的考虑,金融机构更愿意向核心企业提供贷款。因此,在应收账款融资中,核心企业通过利用自身的资信,为上下游企业融资提供风险保障,对节点企业和资金提供方都是有利的:
(1)增加了节点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与核心企业的真实贸易作为背景,金融机构可以跳出对节点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而转变为对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实力以及交易真实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估,这实际上是将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的信用进行捆绑,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延伸到了节点企业,节点企业的信用相应升级。
(2)减弱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中的信息交换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对节点企业的相关交易信息掌握较为充分,通过将这些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成本,减弱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3)减小了资金出借方的风险。核心企业通过为节点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承诺回购质押货物以及承诺到期付款等方式参与了整个融资过程,降低了资金出借风险。
3、核心企业自身收益分析
前面提到,由于核心企业自身融资渠道丰富,且认为参与应收账款融资较难获得效益,因此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的动力不足。
如从企业价值管理理论入手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只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并高效的执行,核心企业可以从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获取较高的价值回报。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
因此,在分析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获取的价值时,我们重点关注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实现的资本成本降低、信用增值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
(一)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资本成本
应收账款作为商业信贷,相当于节点企业给核心企业提供的无息贷款,核心企业通过为节点企业提供信用支持,将自身的融资转化为上下游节点企业融资,不需占用自身信用额度,因而可以降低自身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并优化财务结构。
另一方面,核心企业本身在生产经营中也难免会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核心企业通过为上下游企业增信,可与供应商商议获得更长的付款账期,或扩大赊账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改善自身财务状况。
此外,核心企业虽然在供应链中具有支配地位,但在一定情况下 (如节点企业难以取代且经营困难时),也可能为顾全大局而做出让步,对其提供赊销或预付货款,因此同样有资金被挤占的情形。
如果核心企业积极参与节点企业的融资,则节点企业可拥有更多资金用于交易,因此核心企业可提前收回被占用的款项,减少预付款项或者延迟支付账款,因此使其资金流获得更好的运转,从中直接受益。
(二)合理规划信用资源,提高效益
由于核心企业能够较为容易获取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低的融资成本,资金充沛,因此也可能存在对于金融机构授予的信用额度使用程度不充分的情况,这实质上也是企业财务资源的浪费。
为充分利用自身的信用资源,核心企业可以通过掌握的与节点企业的交易信息,评估节点企业的信用状况,筛选出与自己联系紧密、信用状况较好的节点企业,通过对自身信用资源的合理规划,将一部分信用资源分配给节点企业。
在此过程中,核心企业可以通过市场约束行为,如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节点企业才能获取核心企业信用担保等,以加强对分享信用资源的节点企业的管理,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信用分享的收益。
(三)促进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期长远利益共享
核心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对节点企业进行增信,帮助它们获得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从短期来看,不管是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财务成本的下降,都可以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渠道成本的方式,与核心企业共同扩展利润空间。
同时,尽管核心企业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和协调能力,但当节点企业由于资金约束而无法正常经营,使得供应链发生断裂或重构,同样会对核心企业的再生产形成影响。
(1)采购环节,寻找新的上游企业会增加搜寻成本、议价成本以及其他一系列签约、谈判和保障契约履行的交易成本。
(2)生产环节,由于新交易对手提供的原材料不符标准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风险。
(3)销售环节,由于不信任下游企业的资信实力而不敢提供赊销政策致使存货积压的风险。
以上种种,都可能导致核心企业的经营出现不稳定性因素,致使其竞争力下降。
因此,从长期来看,核心企业参与节点企业融资,可以提高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的黏合度,巩固产业链条,促进与节点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降低核心企业更换节点企业的成本,减少自身经营风险。
(四)有效整合供应链资源,创造企业附加价值
前文已提到,核心企业可以通过确认债权加强对分享信用资源的节点企业的管理,因此,核心企业还可以附加不同的条款,提高协同效应,实现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的转变,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间接地为核心企业创造价值。
(1)产品进入期,核心企业可以要求下游企业多设销售渠道、多做广告宣传等,增加销售力度。
(2)产品成长期,核心企业可以要求上游企业增加原材料供给并降低供给价格,要求下游企业多设销售渠道、多做广告宣传、提高产品价格等,扩大自身利润。
(3)产品成熟期,核心企业可以通过要求上下游企业原材料供给、销售市场的专一性,限制市场追随者的进入。
(4)产品衰退期,产品销售额逐渐降低,核心企业可以协调上下游企业,针对市场需求共同开发新产品,提高新产品的研发效率,尽快地使新产品进入市场。
通过对核心企业的价值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应收账款融资过程中,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并不存在零和博弈。
核心企业可以通过帮助节点企业信用增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自身资本成本的降低以及信用资源的增值,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与节点企业的黏合度,维持供应链上的产品流动,提高供应链产品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也可以通过分享信用,加强合同附加条款管理等,间接地为核心企业创造价值。
当然,上述结论是基于企业价值理论归纳得出的,还缺乏一定的数据支撑,比如核心企业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的规模与其资本成本或企业利润收益率的相关性,这些还有待于在今后的研究中逐步加以完善。
来源:融鑫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标题《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动力不足怎么办?》
整理:保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