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 2月4日,省担保集团印发《关于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全力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体系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政策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疫情防控。
一要坚决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体系成员要坚决贯彻落实我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严防死守、严格管理、严明责任、严防扩散”总体要求,服从地方政府和疾控防疫部门的指挥和安排,并全力做好协助工作,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健康状况,积极运用各种现代通讯手段、快递等多种方式开展担保服务,减少非必要人员接触,坚持特事特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不停、服务不断、效率不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二要切实加强在保客户帮扶体系成员应全面开展在保客户摸排,尤其是将于近三个月到期的项目,掌握客户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加强财务咨询服务,与金融机构做好沟通对接,分类指导、分别施策、责任到人,提前谋划解保和接续方案。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在保客户,要争取并协同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力争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缴纳担保费有困难的,给予缓、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以及因企业实际控制人或经营人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观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在保客户难以按期归还到期担保贷款的,要积极协调合作银行调整还款安排,通过配合落实中长期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维护信用、渡过难关。三要重点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体系成员应将现有担保资源重点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以及对疫情防控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等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流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或免收担保费,并主动配合和引导受保客户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贷款贴息政策支持。
四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协同服务环境,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在保客户,以及重点帮扶的新增客户应实行名单制管理,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及主管、监管部门汇报,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按照“一户一策”原则落实跟踪管理、制定帮扶措施、建立项目台账,做到风险事项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介入,主动协调银行积极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对受疫情影响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向所在地政府及主管、监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流动性支持,保障自身可持续发挥功能作用。五要加强省级再担保服务引领功能,省担保集团与体系成员有序开展再担保合作,对《“4321”政银担比例再担保业务合作协议》签署到期日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有效期均无条件延长至4月30日,并向合作银行通报,保障业务有序对接。进一步加大银担合作“总对总”对接力度,省担保集团积极协调有关银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区域的担保机构的授信倾斜,保障政策性担保功能作用发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体系成员免收再担保费。进一步加强再担保代偿补偿工作,做到快受理、快审核、快补偿,合作机构可先行提交电子扫描件申报材料,省担保集团据此审核和拨付代偿补偿款,纸质材料后补,切实缓解合作机构流动性压力。各成员单位可通过“再担保数据报送系统”报送相关信息,进一步减轻材料报送负担,集中精力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六要强化正面宣传和引导,各体系成员要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员工不畏风险、迎难而上,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表彰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本单位在疫情防控中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请及时向省担保集团再担保总部反馈,做好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成员单位需要省担保集团提供帮助和支持的,请及时联系,省担保集团将积极提供相关服务,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