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流是供应链管理强大的神经组织,供应链上下游信息的健康高效地流转是提高供应链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供应链协调的基本前提。设想如若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能够及时共享,那么供应链企业就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从而减缓牛鞭效应,降低企业的库存水平。纵使供应链信息共享在供应链管理中重要的作用我们都莫衷一致,但是在供应链的实际运营中,现行的信息系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给信息共享的实现带来了很大挑战。
为了高效地整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供应链信息系统架构需要与供应链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保持高度一致,而当前的供应链信息系统都是中心化体系,企业各自为营,信息单向流转,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任度影响这信息共享程度和信息的质量,但是由于各方利益的不一致性,为谋取私利,供应链成员会有动机传递虚假信息给供应链上下游,使得供应链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当前供应链信息系统普遍缺乏标准的运作流程和完备的过程监管体系,不利于供应链的全流程控制。除此之外,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息交互都是通过开放的网络系统来实现,这种开放的网络系统信息安全性不高,抗风险能力弱,不能有效保护供应链内部的资金流动,产品生产、销售等核心信息。
而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高度自治、分布式对等、去中心化、可溯源、集体维护和无法篡改等特点,为解决当前供应链信息系统的痛点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311供应链研究院认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信息平台、具有如下优势:
第一,供应链网络信息一体化。
区块链去中心化和集体维护的特点,使得该信息平台上的企业地位平等,信息流通高效顺畅,能够有效杜绝传统中心化信息系统信息交互过程中的信息孤岛、信息单向流转及信息出自多门等问题,打破各企业信息围栏,真正实现供应链网络信息的一体化。
第二,供应链网络成员动态化。
面对高度不确定的市场,供应链企业经常需要构建动态联盟,调整联盟成员,实现柔性生产以响应顾客的个性化需求。为了提高供应链竞争力,联盟应该及时剔除绩效太差或者具有欺诈行为的联盟成员。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信息平台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移植性,无须高昂的成本,即可快速实现供应链网络成员的动态化。
第三,供应链网络信息灵活透明化。
该平台能够通过调整各企业的访问权限,调整供应链信息的透明程度,分享促进供应链健康发展的必要信息,保留企业的核心机密,使得供应链参与主体之间既相互支持又互相独立。供应链联盟可以根据外部市场和内部合作情况调整信息的透明化程度,进行供应链信息共享的帕累托改进,实现共赢。
第四,供应链企业间信息交互电子化。
当前纷繁复杂的各类票据单据是供应链企业间的信息交互,供应链企业与金融企业信息沟通以及供应链联盟与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往来的主要凭证,票据单据的流通与复核不仅耗时长、流程繁琐、出错率高,还会耗费大量的人力。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各类票据单据电子化,通过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实现数据的安全传输、高效交换。信息交互的电子化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减少暗箱操作环节、保障信息安全性等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第五,供应链资产数字化。
区块链信息平台能够将供应链企业的制造工具、运输工具、仓库、产品等供应链资产数字化。数字化资产不仅能够促进供应链资产共享经济的发展,还能够促进相关的创新型金融服务,使得供应链资产的共享、交易、追踪、融资等方面的管理更加灵活便捷。
第六,供应链产品信息可视化。
通过电子芯片,平台能够记录供应链联盟中所有成员的生产信息,包含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分销、配送、消费者购买、售后维护、产品转让、废品回收等信息,打造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网络以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同时为金融机构的融资决策、监管部门事后追责提供依据。
第七,供应链金融信息真实完备化。
区块链信息不可篡改、可溯源等特点有效保证了平台上各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放贷风险,催生新型供应链融资、供应链保险、供应链审计等金融业务,提升中小供应链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共同发展。
第八,供应链监管智能化。
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实时监测信息平台上的数据,并通过嵌入式智能合约对供应链上各环节进行监控,防范于未然,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责,从被动控管变为主动监管。通过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各参与节点的监管积极性,从政府单一监管变为全平台的共治共管。
第九,供应链生态信任化。
区块链信息平台中信息流的真实可靠性,使得节点之间的交易不再需要第三方中介进行信任背书,随着平台的健康运行,节点间信任链条会迅速形成并日益牢固。最终形成消费者、供应链联盟、金融机构、监管机构信任四者相互信任的供应链信任生态。